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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

100 年度國民電腦應用計畫

100年度國民電腦應用計畫,請3-6年級班級老師協助調查,提出申請名單。

一、申請資格:
1.領有縣(市)鄉鎮市區公所核發至99年12月31日為止仍有效之低收入戶正式證明書。
2.家中有99學年度就讀國小3年級(含)以上至國中1年級(含)以下之在學學童。
3.家中未擁有電腦設備或家中擁有使用期滿4年以上之老舊(含再生電腦)或損壞電腦。
4.每家戶僅限補助1台國民電腦及1路ADSL上網服務,96年度~99年度同戶已申請者,但電腦已遺失或毀損者,亦不再補助。

二、檢附文件及相關資料填報說明如下:

1.欲申請本補助案之家長須填寫「100年度宜蘭縣(市)國 民電腦需求申請表(如附件一)」。

2.低收入戶正式證明書及同意書(如附件二)正本,其學童與家長基本資料、家長親筆簽 名,需清晰以便判讀,家長親筆簽名不得用電腦打字。
3.各校申請之學生,若暫無輔導老師,請先填寫各校聯絡人。
4.本縣國民電腦家戶之網路,統一使用宜蘭縣政府名義申請,申請表內「網路欲附掛市話持有人姓名」及「網路欲附掛市話號碼」,請填寫「無」。

本校收件截止日期11/12(五)中午,逾期將無法代為申請。


★相關附件1:376429722Y0000000_0990148098-A.doc (大小:205K )
★相關附件2:376429722Y0000000_0990148098-A_1.doc (大小:156K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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